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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系7家无牌机构涉嫌二清遭律师举报 清算协会又奖钱

来源: 本站 作者: jh5622 发布时间: 2020-05-20 07:48:42 浏览次数: 417

今日,长期关注电商的上海易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飞收到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邮件回复“举报处理情况”:相关举报协会举报中心已调查完毕。经 调查,举报所涉及的部分订单交易资金,存在收单机构未直接结算给京东商城平台商户的情况,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协会拟对涉及的相关 会员单位采取扣缴合规保证金、责令整改等自律措施;拟向涉及的非会员单位发函,建议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举报人的奖励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将尽快发 放,奖励标准按照《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确定。

2016年9月8日,长期关注电商的李飞律师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实名举报京东系7家公司未取得支付结算资质,违规从事结算业务。去年9月27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回复受理此案。从11月开始,李飞先后第二次、第三次举报。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是中国支付清算服务的行业自律组织,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3月10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拨打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电话无人接听。

李飞提供的证据显示,李飞向京东商城平台上一家店买了一款600克的洗洁用品,支付了52.6元货款后,此款的最终收款方显示为“京东技术公司”。随后他对7家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取证,在公证机构完成公证。

据介绍,7家公司分别是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和丰永讯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上,普通消费者很少会意识到,在京东购买第三方商品和淘宝购物有何不同。当在淘宝购物支付货款时,支付宝的收款方会显示具体卖家名称,意味着这笔货款确认收货后,将直接打入卖家账户,并不是支付给淘宝或天猫平台。

李飞解释,第三方虽然在京东平台上销售商品,但消费者货款并没有即时支付给卖家,而是统一支付给京东系7家未获得支付牌照的公司,卖家获得货款必须过一段时间后与京东平台进行二次结算。“第三方店铺不能直接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李飞强调称,资金必须借助支付结算工具才能实现流转。比如:最常用的现金,银行的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非银行类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

李飞表示,京东旗下只有一家“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得上述资质。而另7家公司并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俗称支付牌照),却均 在为第三方交易平台“京东商城JD.COM”上的第三方卖家,代收代转货款资金。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取得支付牌照,未获资质的公司涉嫌构成无证经营支付结 算业务。

李飞说,支付机构中间经手,存在时间差,形成或短或长的资金沉垫,“持续时间久、规模特别大、金额特别高”,因此理论上存在被挪用和侵占的风险,无法保证商家货款安全。他认为上述行为属于“从事第三方卖家货款资金二次清算”。http://www.mybw01.com